张憬律师,中国律师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知识产权法学会理事、湖南省知识产权学会理事、湖南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律协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委员。2009年6月在湖南省长沙市执业至今,专注于刑事案件、民商诉讼及法律顾问业务,善于从全局出发,自细节突破。张憬律师至今办理无罪案件七起,死刑立即执行发回重审案件一起,从轻减轻处罚案件、缓刑案件十余起。
刑事辩护、民商诉讼、法律顾问
一、刑事辩护业绩
办理刑事辩护案件七十余件,大多起到了良好的辩护效果。部分刑事典型案件:
1、2013年担任盗窃罪犯罪嫌疑人曾某的辩护人,长沙市望城区法院一审判处缓刑;
2、2014年担任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辩护人,株洲市炎陵县法院一审判处缓刑;
3、2014年郑某涉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被永州市中院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抗诉,二审介入后,提交郑某系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意见后,湖南省检察院撤回抗诉;(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
4、2014年谢某涉贩卖毒品案一审被湘潭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二审介入后,湖南省高院二审改判为无期;(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
5、2015年白某涉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介入后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株洲市石峰区公安局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本案为无罪案例)
6、2015年陶某涉贩卖毒品案一审被湘潭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二审介入后,湖南省高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
7、2016年刘某涉放火罪,执行逮捕后介入发现本案定性错误,提出本案不构成放火罪,构成非法损毁公私财物罪,后促成赔偿谅解,为刘某办理取保候审,经株洲市攸县法院一审判处缓刑;
8、2016年汤某涉盗窃罪被带去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带走问话,连夜介入后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后,公安局最终没有作刑事案件处理;(本案为无罪案例)
9、2017年王某涉贩卖毒品案一审被岳阳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二审介入后,湖南省高院二审改判为无期;(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
10、2019年陈某涉代替考试罪被长沙县公安局带走问话,介入后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公安局最终没有作刑事案件处理;(本案为无罪案例)
11、2019年易某涉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介入后办理取保候审,后经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做不起诉决定;(本案为无罪案例)
12、2020年欧某涉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介入后办理取保候审,后经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判处缓刑;
13、2020年何某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介入后办理取保候审,后经被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本案为无罪案例)
14、2020年陈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被湖南省岳阳市中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介入后,湖南省高院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案为死刑立即执行发回重审案例、法律援助案例)
15、2021年黄某涉强奸罪案作二审辩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罪轻的辩护意见后从轻改判。
16、2021年周某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介入后办理取保候审,后经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本案为无罪案例)
17、2022年吴某涉嫌诈骗罪,检察院抗诉后介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检察院抗诉。
18、2022年陈某涉嫌徇私枉法罪案,介入后作罪轻辩护,后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从轻判决(关多久判多久)。
19、2023年刘某涉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介入后,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检察院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不予起诉,莲花县法院对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本案为无罪案例)
20、2024年张某涉嫌诈骗罪案,介入后办理取保候审,后经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1、2024年丁某涉职务侵占罪案,介入后办理取保候审,该案正在办理中。
二、民商事诉讼业绩
代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案值数千万元。部分民商事典型案件:
1、2010年以自己名义对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提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的公益诉讼,获得胜诉,认定“不办理停机销户手续则视为继续履行合同”的条款系霸王条款,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事后删除该霸王条款,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权益。该案件获评红网201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件。
2、2011年代理李某诉工商银行益阳某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二审法院判决银行承担赔偿责任。该案件获评红网2011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件。
3、2016年代理陈某诉株洲市攸县某房产开发商及法定代表人肖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支持全部争议本金,且支持利息金额六百余万元;
4、2017年代理梁某、2018年代理程某分别诉长沙市望城区两个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维护了外嫁女性、外地嫁入当地后离异女性的合法权益。
5、2017年代理株洲市攸县某小区31户业主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获赔逾期交房违约金近百万,并促成办理房产证,化解重大社会矛盾。
6、2019-2020年为某品牌商在湖北省武汉市、黄冈市、宜昌市、孝感市等代理一百三十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为客户维护品牌,打击制假售假,净化了市场。
7、2019年全程代理谢某诉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认定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长沙市中院二审获赔近五十万元;2021年代理薛某诉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劳动仲裁经调解获得补偿二十余万元;
8、2023年代理周某应诉湖南某医药公司股东损害第三方权益纠纷案,认定周某履行了实缴出资义务,驳回该公司的三百多万元的全部诉讼请求。
9、2024年代理长沙某劳务公司诉湖北某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支持全部争议金额及利息。
三、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前后为数十家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取得良好的效果。部分服务单位如下: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长沙市雨花区22家党政机关(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巡察办、区人武部、区市政中心、区征收办、区园林中心、区人居环境局、区委党校、区接待服务中心、区群工办、区两型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征地服务中心、区数据资源中心、区总工会、区公建中心、团区委、桂花公园管理处、沙湾公园管理处)
2、企业单位:湖南林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伟博水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大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勤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洪江市湘橙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华派设计有限公司、长沙孝恩礼仪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欧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等。
四、其他部分非诉业务业绩
1、2012年为湖南省委办公厅提供劳动人事及继承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促成该单位的人事争议及退休人员继承事项的处理;
2、2014年代理湖南省作家协会作家王某与湖南省湘西州政府、吉首市政府谈判协商处理著作权纠纷,有效维护了创作者的著作权。
3、2017年为湖南某建筑有限公司企业收购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4、2021年为湖南某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收购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服务。
5、2024年为湖南某投资公司企业收购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服务热线:0731-85531552
轮值律师:13487585327